
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是对欧洲发明专利的概括。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简称EPO)负责受理、审查和授权欧洲专利申请,根据《欧洲专利条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简称EPC),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变成一项多达30个国家以上生效的欧洲专利,极大地简化了欧洲专利保护机制,同时也为您申请欧洲专利保护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截至目前,EPO已有38个成员国和2个延伸国。当欧洲专利授权后可在38个欧洲国家生效,覆盖人口逾5.6亿。
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38国: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瑞士、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利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克罗地亚、匈牙利、冰岛、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拉脱维亚、摩纳哥、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瑞典、斯洛文尼亚、圣马力诺、土耳其,还有2个延展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共和国。
欧洲专利局(网址:www.epo.org)
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年(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须提交优先权副本)
收到受理书后两个月内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无须公证或领事馆认证
英语、法语或德语(申请人可以任何其他语言提交申请,但须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英语、法语或德语三种语言之一版本的专利申请文件)
1. 撰写专利文件 |
嘉权国际部的专利代理人根据客户的技术交底资料撰写专利文件 |
2. 翻译专利申请文件 |
嘉权国际部的专利代理人把专利文件翻译成英语 |
3. 提交申请 |
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 |
4. 受理 |
欧洲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5. 形式审查 |
欧洲专利局对专利进行格式等方面的形式审查 |
6. 检索报告 |
欧洲专利局对申请作出检索报告,申请人需对检索报告答辩 |
7. 公开 |
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开 |
8. 请求实质审查 |
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公开日后6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 |
9. 实质审查 |
欧洲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答辩意见 |
10. 授权与公告 |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洲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
11. 生效手续 |
申请人须在欲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完成生效手续,某些国家需要对权利要求书或其他专利文件提交该国语言的翻译文本 |
3-4 年左右
1.权利要求按15条计算,超出需缴纳附加费。 2.目前,无法通过PCT直接进入以下欧洲国家: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摩纳哥、马耳他、荷兰、斯洛文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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