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专利申请:进阶篇
在美国,产品外观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大致相同。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对相关在先技术进行检索,检查专利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规定。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审查员会基于法律法规出具“核驳通知书”。但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标的物和获权程序方面存在根本性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外观设计专利的标的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针对产品,而不仅仅是图像。图像可以是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但必须依附于产品。仅仅是电子显示屏上的图像不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但显示器连同投射出的同样的图像就可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换句话说,必须是与设计相关的三维物体方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如用虚线注明“未主张”的部分,则物品的这些部分可获得专利保护。这是美国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若干用途,并可形成“不得仅就图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明显例外情形。基于上述司法实践,字体可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为获得专利保护,外观设计必须符合大多数适用于发明专利的标准。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即不得与在先技术相同(详见《美国专利法》第102条);必须具有非显而易见性(详见《美国专利法》第103条);必须清楚、完整地予以披露,并提出明确主张(详见《美国专利法》第112条)。
此外,为获得专利保护,外观设计必须具有“装饰性”(详见《美国专利法》第171条)。物品的某些部分必须具有一个并非完全由功能性决定的外形。研究发现,许多外观设计具有功能性(如轮胎面设计),但如果这些外观设计只具有功能性而不具有装饰性,则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但这种现象非常罕见,因为大多数物品(即使是必须与其他物品匹配的物品)都有一些部分不满足“必须匹配(must fit)”的要求,这足以使物品满足“装饰性”要求。
一些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为汽车备件的设计提供专利保护,但美国没有这样的规定。
在美国,色彩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特征。可以使用具有色彩的图片或照片,但需提供额外的文件或支付额外的费用。黑白线描图可使用用于描述基本色彩(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予以说明)的标准视觉编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清楚地披露(或描述)待申请的专利,这一要求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具有深远影响。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对设计人和外观设计予以说明,随后申请人应提供每一张图片或照片的简要说明。一般情况下,申请文件里除了对每一幅视图进行介绍外,很少有关于外观设计的描述。如果使用了虚线,则必须描述视图中不被视为外观设计的部分。对于通常在使用中看不到的外观设计部分,则无需显示或予以说明。每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仅仅引用图示,而图示将决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侵权案件中,原告申请人所描述的外观设计的每一项重要视觉特征必须在侵权的外观设计中找到。因此,申请人在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时,图片和照片中不应该包含除该外观设计之外的其他物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一样,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员将对在先技术进行检索,以确定该外观设计是否同时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并确定申请人是否已提交适当的声明以及是否已适当主张优先权。每件专利申请仅限定于单项外观设计,最重要的是,审查员将确定图片或照片是否清楚、是否明确地描述了该外观设计。当申请人所提交的图片未能清楚地描述外观设计的关键特征,且以后也不能进行修改时,如果一定要增加先前没有显示的内容,则试图增加先前未披露的特征将被驳回,因为美国专利法不允许增加“新内容”(详见《美国专利法》第132(a)条)。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期间,大约有95%的问题涉及以下3个方面:(1)图片或照片是否满足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正式图片的要求;(2)图片或照片对外观设计的描述是否足够清楚,以便审查员可以确定其外形;(3)外观设计的各个视图是否与该外观设计的每一个特征相一致。
如果图片仅显示产品各个表面的轮廓,则不足以完全披露这些表面的形状。如果必须增加“描影”,则新“描影”不得显示所提交的图片中未清楚描述的轮廓,不得使用常规图片解释本身未披露的轮廓。在大多数情况下,审查员不会基于图片错误驳回专利申请,而只是驳回图片并就应对哪些特征予以改正提供建议。专利代理律师有责任在不增加“新内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改。审查员会非常认真地对修改后的图片进行审查,以避免增加了任何“新内容”。
一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大约需要6个月至18个月的时间,但如果准备充分并提交了额外的文件、缴纳了额外的费用,这一时间可缩短至3个月。
由于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由图片或照片决定,且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通常集中在图片或照片上,因此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应在图片或照片方面下足功夫。此外,外观设计的描述必须清楚、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图片或照片应描述基本的外观设计而不能仅描述商业实施例,因为商业实施例含有可能导致外观设计专利范围不必要缩小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