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革新专利介绍
在介绍了澳大利亚的标准专利之后,笔者将在本文中介绍澳大利亚的另外一个专利类型——革新专利。革新专利在2001年5月引入,用于帮助澳洲本土发明人得以快速和低成本地获得专利保护。
广义地说,革新专利是一种短期专利,保护期8年,短于标准专利的20年保护期,通过形式审查之后即可授权。从这点来说,革新专利与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很相似。然而二者之间的差别又是很大的,正是这种差别使其在商业运作上具有独特的优势。
革新专利与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个明显区别是,对于标准专利可以保护的主题,革新专利也都可以进行保护。它包括产品、设备、方法、工艺、系统或组合物,以及微生物学方法和利用微生物学方法制造的物质。可以保护的主题还包括商务方法、软件相关的发明、人类疾病治疗方法、药物发明等等。但是植物和动物,或者植物和动物繁育的生物学方法不能得到保护。
二者的另一个区别是,革新专利可以作为一个标准专利的“分案”来进行申请,并且可以与之同时进入申请程序,二者都可以获得专利。如有必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开进行维权。当然,针对这两件申请或专利共有的权利要求会有一些限制,但是这种限制要求在实际操作时很容易得到满足。
那么“要多长时间”来申请革新专利呢?递交一份革新专利申请之后,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会对其进行形式审查,自递交申请到收到专利证书、说明书获得公开,期限一般在一个月以内——这要比获得标准专利快得多。
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申请革新专利这么快呢?保护期比较短是一个原因,另外,尽管革新专利已经“获权”,但是不能据此对侵权人实施维权行为,而是一定要得到官方“证明”之后才可实施。获得这个证明是一个可选择程序,它包含了审查员对该发明的说明书进行实质审查,当然也就包含了额外的费用。但是这种审查一般只在有必要进行维权时才选择使用。
如有必要对革新专利进行维权,专利权人可以在几个月内获得审查证明。当对革新专利提出实审要求后,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会很快进行实质审查。审查意见一般在三个月内可以得到。换句话说,即使革新专利还没有完成实质审查,申请革新专利对实施维权来讲都是一个快速的途径。
革新专利通过实审的门槛比标准专利要低。确切地说,针对现有技术,革新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和“革新性”。任何“对该发明具有实质性贡献”的、与现有技术的不同之处,都被视为具有“革新性”。澳大利亚法院已经证实,这一测试标准要比标准专利的低。所以,获得革新专利保护的主题可能得不到标准专利的保护,或者说革新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要比标准专利的广。革新专利另一个优于标准专利的特点是,在获得审查证明之前,第三方不得对革新专利提出异议,虽然有“异议后置”。
此外,对革新专利请求实质审查从而获得审查证书的权利要求数目是5项。但是在请求实质审查之前(很多情形是永远不需要实审),对专利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数目和授权后革新专利的权利要求数目没有限制。
成功对革新专利侵权人实施维权后,所获得的救济与标准专利的都一样,包括向侵权人发出禁令、获得赔偿、获得专利权人的起诉费用。
笔者发现革新专利对中国企业尤为有用,不管它们是否已经在澳大利亚销售或准备销售产品。澳大利亚市场长期以来被美国、日本和欧洲企业占领,而且这些企业也早已建立了它们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而在澳大利亚刚开始建立或者还设有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的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将革新专利与商标注册结合起来,因为它们可以提供一个廉价和快速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的渠道,从而使欲在澳大利亚拓展市场的中国企业,逐步占据和建立有力的竞争地位。
(澳大利亚骁盾知识产权事务所 帅杰 (Jack Redf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