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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没有如实提交信息披露声明(IDS),将有什么后果?

2016-8-1 10:41:54浏览:3052关闭


如果申请人没有尽到信息披露义务,也就是说,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没有把自己知晓的相关信息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授权后,在诉讼过程中,该专利有可能会以“申请人不正当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导致专利不可实施(Unenforceable), 也就是说无法以此专利来向对方主张权利。

相关案例

“American Calcar”诉本田汽车案(American Calcar v. Amer. Honda Motor Co.)

涉案专利为US 6,330,497、US 6,438,465和US 6,542,795。 这3件专利为同族专利,涉及车载系统的操作界面。

497专利方案:操作界面的一个选项被用户选中后,该选项对应的信息可以被预览,然后该选项可以被激活,选项未被选中、被选中及被激活分别对应三种状态。465专利和795专利涉及操作界面的搜索功能。 专利权人AMERICAN CALCAR, INC.(Calcar,一名美国自然人)起诉本田汽车Honda(AMERICAN HONDA MOTOR CO., INC. 和 HONDA OF AMERICA MANUFACTURING, INC.)的产品侵犯上述3件专利。 

Honda反诉专利因“不正当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而不可实施(unenforceable)。 

诉讼过程 地区法院认定:
1、一个车载系统(96RL系统,即1996年Honda在其Acura RL车型中使用的车载系统)相对于三件专利均为可专利性相关的技术资料;

2、Calcar公司的创始人Michael Obradovich(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事先知道96RL系统,也知道96RL系统是可专利性相关的,并且故意只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了96RL系统的一部分,而没有提交可专利性相关的部分。由此地区法院认定不正当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判定三件专利均不可实施(unenforceable),即以此三项专利来向对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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