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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申请的使用声明

2016-7-27 14:58:36浏览:3436关闭
什么是商标使用声明?

申请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商标使用声明中须包括将商标使用于商标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

关于使用证据,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实际使用方式: 申请时须提交首次使用日期和地点,以及实际使用证明,授权时不加收任何费用。
2. 意向使用方式: 申请时只需提交一份意向使用声明,待授权时才提交实际使用证明,需加收额外费用3000-5000元/份
3. 国内基础方式: 如国内已有注册或申请商标,可基于该国内基础进行提交,无需提交实际使用证明或意向使用声明。

如何准备商标使用声明?

A.商品商标使用证据

对于商品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提供清晰显示商标的包装的标签,衣服吊牌,容器标识等。

注意:发票、订单、收据、宣传册、产品目录、新闻稿、名片和文具不是该商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证据。

商品使用证据范例A: 辣酱



商品使用证据范例B:衣服



B.服务商标使用证据

对于服务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提供可提供清晰显示商标,并与指定服务相关的标志、宣传册、广告、名片、文具或网站。

注意:广告或关于申请人指定服务的新闻稿一般不是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